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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主叫顾长乐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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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1章 这算什么?(第1页)

第131章这算什么?方府。参加完聚会的方小姐,回到了家中。方老爷看她似乎不大高兴,有些好奇地问道:“你不是最喜欢这种场合吗?怎么看起来不高兴了?”他们方家如今正在风头上,出现在那种场合,基本都是被人追捧的对象。自己女儿,方老爷还是懂的。不就最喜欢这种场面。方小姐有些无趣地说:“没有不高兴。”只是知道了一些事情,让她一时失了玩乐的兴趣。方老爷看了她一眼。“上回你哥带着你到汪家的庄子上参加了宴会,回来后你便一直闷闷不乐。”“问你发生了什么你又不说。”上次回来到现在,在家里就时不时地发脾气。伺候她的下人个个都遭了殃。那些下人方老爷不关心,就是觉得自己女儿一直到今天都提不起精神来很是奇怪。方小姐一想起那天的事情,不由得又有些生气。但生气又能怎么办?她总不能说那死人汪远峰写了一首诗骑脸骂她吧?只能僵硬地回:“没什么事。”“没什么事便好......”方老爷见自己女儿还是这样回答,也没再多想。“不过,为父听闻那日汪公子给你赠了首诗,看来你们相处的还不错?”哪壶不开提哪壶。要不是这是自己爹,方小姐这脾气肯定又要忍不住了。“还、还行吧......”方小姐咬牙说道。“还行就好。”方老爷又说:“在这府城,也就汪家能勉强能够得上咱们家。”“咱们两家的亲事,也差不多该提上日常了。”“亲事?”方小姐瞪大眼睛。她爹一直就很喜欢汪家,说汪家是府城里唯一能比得上他们的人家。现在的知府是汪家的亲戚不说,汪家的长子也是个当官的,日后绝对是大有前途。汪老爷自己也知道这件事。他觉得方家有贵人在宫里,以后对自己长子的前途绝对是有帮助的。因此他也默许了这件事,也在撮合汪远峰和方雅云两人。先前方小姐对这事并没什么想法,想着汪家门第不低,所以并不抵触。但上次那汪远峰实在太过分了!方小姐现在想起汪远峰就气得牙痒痒。“爹,我不嫁!”“那汪家外面人都说他们是簪樱之家,可这汪远峰至今还是个童生郎,而且是出了名的纨绔。”“这样的人,配不上我!”方老爷有些无语:“汪家的二公子都配不上你,别说这府城,你就是放眼周边几个府城,都没多少人能配得上你了。”方小姐有些急,“总之我不喜欢汪远峰!”“要嫁......”她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身影。与其嫁给汪远峰这个纨绔,还不如嫁给那个人!“爹,你也说汪家那样的人家门第不低,我们方府在他们跟前都要低一头。”“不如咱们也学其他人家,从那些读书人里面找一个有前途的。”“这样的人日后中了举,以后都得依附着我们方家,岂不是更好?”不少有钱人家,都喜欢挑那种有潜力但是家境不怎么好的读书人,提前投资。这样等人中了举以后做了官,就会一直念着娘家的好。这样的人确实是比那种门第高的人家更好。可问题就是,这有潜力的读书人,是这么好找的?万一嫁了过去,结果那人死活都考不上,那不是白费了功夫?家里女儿多的话,可以考虑。可他们方家就一个女儿,自然不能做这种。方老爷一口回绝:“不成!”“若是看中的那人考不上,那我们方府岂不是一辈子都要为这个女婿蒙羞?”“你听爹的......”方小姐着急地打断他的话:“爹,能中的!”“他们不都说了吗?院试的案首基本都能过乡试。”“不如我们就看看这样的合不合适?”“院试案首?”方老爷顿了顿。“先前的院试案首,确实是中了举。”“虽然名次不高,可怎么都算是中了。”他沉吟道:“如今已经到了京城,正在等待后年的会试。”“似乎也是可行.......”见自己爹有些意动,方小姐总算是松了一口气。想想自己刚刚这么大胆地指定一个男子,她忍不住脸色微红。可很快,脸色又从微红变得难看起来。因为她看中的那人,可是成了亲的!方老爷还在想着这个可能:“那为父先去打听打听这事。”“听闻此次院试的案首,是个农家子,身份好像也正合适。”农家子好拿捏。别说人脉关系,就是钱财之类的都缺。以后就算他高中,他自家也给不了什么助力。也还是要攀附他们方府。方老爷越说,越觉得这个提议可行。“不过这件事,你暂时不要往外泄露,不然对我们两家人的关系不好。”方小姐含糊地“嗯”了一声。她也没了心情再和自己父亲聊下去,又敷衍了几句便退了下去。回到房间,她找来自己的婢女。“你让人去打听打听,此次那个院试案首苏誉住在哪里。”“听闻他娶了妻,他娘子家的情况我都要知道。”......苏誉的事情,并不难打听。很快。方小姐就收到了下人的回报。“出身农家,此前屡试不中。”“府试后,便与府城一普通女子顾氏结亲,后院试被取为案首......”“现在两人一同住在顾氏娘家......”方小姐听着这些话,心思顿时又活络了。这两人都成了亲,还有官府的婚书为证,这就不好办。要是被自己爹娘知道,估计会反对。可有钱能使鬼推磨。方小姐眼睛一转,瞬间有了主意。在她爹查到之前,她先把这事给解决了,这样不就没问题了?而且现在还住在娘子家里?这说明,这苏誉的经济状况不怎么样。毕竟换了任何一个男人,都不可能受得了一直住在女方娘家。不然外面人可不得说这人吃软饭?但苏誉却并不介意。书院开学后可以内宿他也不住,反而还申请了外宿。说明他并不介意被人说吃软饭。这样不更好?既然是能吃软饭的,吃那破落户的软饭算什么?还不如来他们方府,吃真正的软饭!  1